莱芜市莱城区苗山镇人民政府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市级贫困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市级贫困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采购预算692798.81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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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要求。 一、项目说明: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市级贫困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质量要求: 1、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响应国家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农村人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生活饮用水。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遵照国家标准,符合图纸设计规范。 物理特性:施工现场所用建材,必须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 5.本次采购活动满足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完成本项目完工及质保期要求。 服务效率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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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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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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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苗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苗山村 |
联系人:郭金刚 | 联系方式:0634-5876605 |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润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莱芜凤城街道办事处龙潭西大街龙凤苑南区18幢101室 |
联系人:黄娟 | 联系方式:13563481850 |
『需求方案、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