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环境卫生中心昌邑市华海贸易市场垃圾中转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为保障城区垃圾正常收运及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需采购一套地上式垃圾压缩中转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预算28.775198万元,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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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垃圾中转站一台(含安装)及配套设施安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使整个垃圾压缩设备由压缩腔、压缩头、料斗举升装置及连体式料斗、压缩垃圾存储部分、后门及密封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组成。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各项标准应达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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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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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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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环境卫生中心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李迎涛 | 联系方式:151636790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坤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海路113号 |
联系人:于奇伟 | 联系方式:13562693098 |
『昌邑市华海贸易市场垃圾中转站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