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通知要求,聊城市司法局需建设指挥中心,实现对司法厅和县市区司法局要情信息的上传下达,对全市直属单位重点区域、场所和相关舆情进行监管监控,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指挥,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司法部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出采购预算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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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单项预算安排: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 7.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或投标单位自报。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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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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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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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司法局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兴华路17号 |
联系人:曹勇 | 联系方式:0635-299072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湖南路西安交大5号楼6楼602 |
联系人:崔经理 | 联系方式:0635-4288777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