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涉密专用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是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涉密专用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163.4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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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150台,笔记本电脑61台,打印机(一体机)115台,执法记录仪30台,高清扫描仪2台,自动订卷机2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善涉密专用办案设备,提高办事效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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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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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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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街117号 |
联系人:崔金国 | 联系方式:0536-878955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4899金融广场10座6楼 |
联系人:昃旭芮 | 联系方式:0536-2259870 |
『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涉密专用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