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视化智能管控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邹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视化智能管控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总预算为100.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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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邹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视化智能管控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总预算为100.0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邹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视化智能管控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和采购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项目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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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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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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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邹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5115019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邹城市名泉路751 |
联系人:杭忠堂 | 联系方式:5111099 |
『需求方案邹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视化智能管控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