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需购置吸污车1辆、小勾臂垃圾车1辆、翻斗自卸车1辆、高压冲洗车1辆、3吨餐厨垃圾车1辆、 5吨餐厨垃圾车4辆、3吨压缩垃圾车1辆、10方移动式垃圾压缩站4台,具体采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7.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08.50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89.00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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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要求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7、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二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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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08月26日在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1 赵瑜 高工 东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林冬梅 高工 东平县规划局 3 毛庆秀 高工 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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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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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西首096号 |
联系人:孙主任 | 联系方式:186613375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何明志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