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公安局社会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监控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临朐县公安局社会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监控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总预算1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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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各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或采购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以满足社会管理局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本项目建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60天。 地点:临朐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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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全面,符合采购需求合理合规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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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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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公安局 | 地址:临朐县城民主路130号 |
联系人:王兆吉 | 联系方式:0536321254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4899金融广场10座6楼 |
联系人:杨夕昌、蔄世超 | 联系方式:0536-2259870 |
『临朐县公安局社会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监控工程)项目需求报告材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