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燃气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燃气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预算资金2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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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燃气安全生产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潍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潍坊市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安字〔2018〕9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潍坊市2018年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潍管发〔2018〕19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文件要求,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对本辖区内液化气站、加气站、管道燃气公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辖区燃气经营单位安全稳定发展。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采购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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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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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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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寒亭区通亭街3879号 |
联系人:张涛 | 联系方式:0536-727231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泰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胜利东街4799号 |
联系人:王鹏雪 | 联系方式:0536-2118167 |
『需求方案-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燃气安全生产服务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