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2020-2021年菏泽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财政局要求,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受菏泽市财政局委托拟就2020-2021年菏泽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为7000000.00元,服务期限为二年。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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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及代理商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投标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参与评审投标价格 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6.服务期限:24个月(2020年2月1日00:00至2022年1月31日24:00)。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标准为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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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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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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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财政局 | 地址:中华路2626号 |
联系人:李长志 | 联系方式:0530-5613987 |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牡丹区中华路39-2 |
联系人:张雁飞 | 联系方式:15065088800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