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总预算金额:45.02万元,A包:18.93万元;B包13.85万元;C包:12.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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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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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徐晓宏 满足招标要求,同意进行招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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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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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 地址: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
联系人:臧敏 | 联系方式:0534-597202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环山路148中联花园综合楼二楼 |
联系人:石经理 | 联系方式:67891697 |
『采购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