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局莱芜经济开发区东王善小学塑胶操场建设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莱芜经济开发区东王善小学塑胶操场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90.6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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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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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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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9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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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社会事务局 | 地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13863450548 |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地址:山东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公安分局沿街楼 |
联系人:韩主任 | 联系方式:0634-6229732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