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局本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财政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2、招标控制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共分为十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6个,第二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6个,第三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5个,第四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5个,第五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4个,第六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4个,第七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3个,第八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2个,第九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2个,第十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2个,第十一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2个,第十二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2个,第十三标段绩效评价项目为2个。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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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机构,具体数量详见项目概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项目进度及甲方要求,直至项目结束为止。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 9.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评价工作完成按相关规定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金额、报告质量、成本费用等因素付清合同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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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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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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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
联系人:陈科长 | 联系方式:0538-6221731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迎春西路南段56岱岳区农业技术培训中心 |
联系人:杜俏 |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
『需求方案9.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