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综合加能站规划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加能站是城市汽车能源供给的重要载体,尤其面对当今社会汽车多元化的能源供给需求,城市综合加能站的建设势在必行。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指导先行区综合加能站用地需求和有序建设,亟需开展综合加能站规划,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友好的现代汽车综合加能体系,保障先行区汽车油、气、电、氢等多元化的供能需求。 预算总金额: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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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项目说明。 2、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项目说明。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地方等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分和技术分各 4%幅度的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按采购要求工期施工;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项目说明。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项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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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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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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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地址:国道309大桥段3099号 |
联系人:魏金钊 | 联系方式:0531-66604055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华南路297汉峪金谷A2-3-18 |
联系人:杨钦龙 | 联系方式:0531-82665567 |
『(需求方案)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综合加能站规划.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