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公安局用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诸城市公安局食堂聘请餐饮企业,对食堂运行管理、负责食堂餐食加工,供人员用餐,用餐人数约200人(早餐约80人、午餐约200人、晚餐约80人)。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食堂内水、电、气、暖等费用,操作间灶具等用品用具由公安局全部承担,原材料公安局采购,中标(成交)者只提供人员。预算为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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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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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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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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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公安局 |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35号 |
联系人:张伟 | 联系方式:0536-6328281 |
2.采购代理机构:诸城明珏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诸城市东武北街52号 |
联系人:王晴阳 | 联系方式:0536-2168878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