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福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单位选定;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推荐二家入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区府街185号 |
联系人:王洪文 | 联系方式:635616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13楼1301室 |
联系人:姜伟 | 联系方式:0535-3029060 |
『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采购需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