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店镇政府2019年宁阳县泗店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宁阳县泗店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概况:2019年宁阳县泗店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为十一中至刘庄路,长3.007公里。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3、预算控制价:135.315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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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宁阳县泗店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工程相关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1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位于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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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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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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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泗店镇政府 | 地址: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
联系人:孙旭波 | 联系方式:0538-2065506 |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泰山大街326金华大厦A座1209室 |
联系人:许好敏 | 联系方式:0538-6291966 |
『需求方案-三年攻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