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城镇周边道路绿化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城镇周边道路绿化提升项目,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24.0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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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城镇周边道路绿化提升项目,采购品目G02,后附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招标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彻执行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作为应尽的义务。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采购人规定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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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1、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于爽、李维、左绍海 2、参与论证的供应商:无。 3、参与论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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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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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柳埠三区313号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0531828430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正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齐鲁文化创意基地8号楼西单元 |
联系人:郭经理 | 联系方式:0531-82666802 |
『柳埠城镇周边绿化采购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