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河轨道交通产业园PPP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河轨道交通产业园PPP项目 2.项目背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3.分包情况:本项目1个包。 4.预算安排:计划总投资53237.19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安排 商河轨道交通产业园PPP项目 1 53237.19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体系的总体目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以招标文件中约定时间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合作期暂定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服务效率: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商河县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蔡先生 | 联系方式:0531-8233699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7万达国际大厦 |
联系人:倪先生 | 联系方式:15263867099 |
『采购需求方案及批复.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