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户政窗口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情况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控制价:5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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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户政窗口电子设备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户政窗口电子设备采购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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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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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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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0号 |
联系人:张帅 | 联系方式:0538-822389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陈园园 | 联系方式:18953895077 |
『需求方案(5)(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