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定远寨人民政府“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冠县定远寨镇“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算6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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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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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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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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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定远寨人民政府 | 地址:冠县定远寨镇闫营村 |
联系人:高永华 | 联系方式:0635584742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湖南西路19 |
联系人:郭学工 | 联系方式:18663001011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