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利津街道环卫保洁全覆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街道环卫保洁全覆盖项目,计划投资188万元/每年。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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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该项目需要对利津县利津街道所属辖区范围内(不含57个行政村、村庄周围半径100米范围、500米进村道路及城区)道路、大坝、河流、水库、公园、垃圾点、旅游区、黄河林带、水面等区域范围的卫生清洁、保洁工作等,计划投资188万元/每年。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对利津县利津街道所属辖区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保洁工作等。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3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相关验收标准以及招标人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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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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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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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 | 地址:津一路利五路交汇南190米 |
联系人:崔主任 | 联系方式:0546-56218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827号钻井工艺研究院36号楼217室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方式:15169067156 |
『需求公示-利津街道环卫保洁全覆盖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