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水利局东阿县农村饮水安全攻坚项目(大刘水厂项目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新建鱼山镇大刘村水厂,工程规模0.985万 m3/d,主要解决铜城街道、刘集、姜楼、鱼山4个镇 225个行政村,16.29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建设内容主要有:新打机井3眼,新建清水池、供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加氯间、管理房等,铺设PE供水主管网16.21km及村内管网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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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无 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技术规格:详见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物理特性:详见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2019年12 月31日前完工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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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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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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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阿县水利局 | 地址:东阿县前进街192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1356356933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刘丁宇 | 联系方式:0635-6180696(技术处)/6180698(综合处) |
『专家论证意见及项目说明.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