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平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微服务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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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邹平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微服务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依据国际和国内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体系,参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结合多年国内数字化医院建 设经验和国内多家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五级的评测项目经验,紧紧围绕医院临床数据中 心、运营数据中心、影像和文档数据中心三大数据中心的建设,按照现代化医院信息化六大业 务领域(患者服务业务域、临床诊疗业务域、医疗辅助业务域、运营管理业务域、信息集成业 务域、区域协同业务域)来对医院数字化建设进行评价和规划。 本项目预算金额4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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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3.技术要求与执行标准:详见附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经营范围、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等相应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同时,按有关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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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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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3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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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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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邹平市人民医院 | 地址:邹平县城黄山二路中段22号 |
| 联系人:郑主任 | 联系方式:13563060884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455号 |
| 联系人:胡杨荣 | 联系方式:0543-3278601,13954352016 |
| 『专家论证意见及技术参数要求.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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