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4.9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发开区晶华大道1号 |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方式:0534-2298600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城广川德兴中大道699天衢名郡1A号楼1单元18层4号 |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5965900103 |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 |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39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