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规范》要求,此次改造将分为三大部分:1、设备机房升级改造;2、视频监控室改造;3、谈话室与公开审查室改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中设备机房升级改造部分包括:设备机房用于存放存储服务器、监控平台等设备,以及与指挥调度室进行视频数据的高速传输。根据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规范》等要求,要满足防尘防静电、供配电、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全系统等需求,所以需要配备UPS(不间断电源)、气体灭火系统、电子门禁系统等设备。视频监控室改造部分包括:视频监控室要满足显示实时监区画面、视频录像查询与分析、视频数据备份等功能,因此需要配备3X3高清拼接屏,用于显示视频图像;配备驻所监控平台,接入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对多路摄像机的控制、视频数据的查询分析;配备存储服务器,满足对监区内的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保存15日以上的储存需求。谈话室与公开审查室改造部分包括: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进行公开审查,并要求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需要在监区内改造一处谈话室。同时,在驻所检察室办公区改造一处公开审查室,用于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活动。上述两个区域依托网络进行声音与画面的远程同步交互,因此需要配备高清摄像机、监(显)视器、扩声设备,审讯主机与硬盘录像主要完成网络信号与视频信号转换功能,同时对视频数据进行备份。该项目预计花费59.94万元,计划由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款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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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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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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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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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无棣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无棣县中心大街121号 |
联系人:李振浩 | 联系方式:0543-301251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电建路南首历城电子商务产业园B-418室 |
联系人:张会 | 联系方式:15165049233 |
『需求公示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