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图书馆电子设备维修更新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图书馆要求,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图书馆委托拟就菏泽市图书馆电子设备维修更新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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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电子设备维修更新(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4%。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含安装调试)期: 30 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质保期: 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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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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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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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图书馆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丹阳路669号 |
联系人:隋贤钦 | 联系方式:05305239007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华英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山国际1号楼东单元1607 |
联系人:张倩茹 | 联系方式:18505402716 |
『需求方案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