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坊子区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坊子区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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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提高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拟采用PPP模式,吸引有经验、有能力的社会资本,在坊子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其运营、维护和管理坊子区污水管网设施。为保证PPP项目正常推进,进行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 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相关规定要求; 4.2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4.3 技术规格: / 4.4 物理特性: / 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止。具体服务时间按PPP项目实际进展进行。 实施地点:坊子区。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止。 8.项目验收标准: 国家相关编制要求规范及招标人具体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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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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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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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75号 |
联系人:张森元 | 联系方式:13793609896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北苑小区北宫东街32992号楼409 |
联系人:许田田 | 联系方式:15953629429 |
『附件: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