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查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查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控制价: 1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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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的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支撑,以确保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合法合规的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在依法行政中履职尽责,以确保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切实维护新泰市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切实提高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的行政审批效率。 3、服务成果需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政策方面的全部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的时间:总服务期为一年,阶段性提交服务成果;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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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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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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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49号 |
联系人:张圣银 | 联系方式:15662006677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长城路3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1室 |
联系人:王旭 | 联系方式:15269692707 |
『采购方案(住建局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