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东姚村等五个村2019年度湖产品加工扶贫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南阳镇东姚村等五个村2019年度湖产品加工扶贫项目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16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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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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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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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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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微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 地址:微山县南阳镇 |
联系人:邓部长 | 联系方式:1395378256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79号三庆汇文轩东座17C |
联系人:孙经理 | 联系方式:13864018078 |
『需求(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