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预算共1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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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质量标准:合格。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且具备验收条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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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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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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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 地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
联系人:王丽 | 联系方式:0536-30829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区卧龙东街5963金鼎华府17号商务楼1306室 |
联系人:王伟 | 联系方式:0536-8664998 |
『附件-需求方案、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