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禹村镇田村联办小学塑胶运动场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禹村镇田村联办小学塑胶运动场地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7.3296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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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新泰市禹村镇田村联办小学运动场地建设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要求30日历天,施工地点:新泰市禹村镇田村联办小学。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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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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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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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禹村镇田村联办小学 |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禹村镇田村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0538768506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强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泰山南关小区路西6101 |
联系人:时磊 | 联系方式:14763018777 |
『采购需求方案(田村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