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医院内窥镜(进口)及钬激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青州市人民医院因需要现需采购内窥镜(进口)设备及钬激光设备各1台。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金额为74万元。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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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A:内窥镜(进口)采购,数量为1台,预算金额为39万元; 标包B:钬激光采购,数量为1台,预算金额为3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 标包A,合同签订后 4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标包B,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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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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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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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人民医院 | 地址:青州市玲珑山路1726号 |
联系人:郑东明 | 联系方式:0536323428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青州市云门山街道办事处金泰大厦1616室 |
联系人:王义波 | 联系方式:13280127675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