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环境保护局平原县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拟在前曹、桃园办事处、王庙、张华、腰站、恩城70个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325.99975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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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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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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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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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平原县千佛塔南路181号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1386924555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春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苗庄村南沿街门市房18号(一层)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方式:19862013839 |
『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