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唐县“智慧城市”建设服务项目(一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唐县“智慧城市”建设服务项目(一期),预算6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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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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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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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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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
联系人:黄磊 | 联系方式:0635-39531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南湖湿地公园内荷苑大厦2楼226号 |
联系人:陈午飞 | 联系方式:18596353928 |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