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章丘区森林消防(防汛)专业大队装备建设,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拟采购部分森林防火物资。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43.1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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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森林防火物资,详见采购清单。预算金额:43.1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进一步加强章丘区森林消防(防汛)专业大队装备建设,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地点为章丘区森林消防(防汛)专业大队。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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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不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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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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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祖镇分水岭三农服务中心 |
联系人:周彬 | 联系方式:0531832388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东街10806世界之窗商务大厦14、15楼 |
联系人:冯璐 | 联系方式:0536-8207805 |
『需求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