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新湖镇中学、新湖镇中心小学室外配套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到位,总招标控制价为:129.185999万元,一标段:52.793709元;二标段:76.39229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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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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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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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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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湖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538-244100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
联系人:张艳艳 | 联系方式:0538-8669206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