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网络边界保密设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采购网络边界保密设备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预算情况: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为:66.00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采购清单 A030205 网络隔离设备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市属各开发区综治中心全部部署在政务外网,都利用保密设备与政务内网分离,可通过防火墙的端口映射至政务外网来实现互联网的访间,但是我区政务网未有保密设备;同时,由于公安分局线路为保密线路和“雪亮工程”需要接入综治中心平台,加之公安分局线路与综治中心平台连接点未有安全网闸,致使“雪亮工程”摄像头线 路无法连接综治中心平台。因此,需要购买2台保密设备保障综治中心正常运转。为加快推进我区综治中心工作进度,从而完成上级要求考核任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潍坊市民主西街10066号管委会305室 |
联系人:宋海波 | 联系方式:8060921 |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奎文区奎文区文化路465 |
联系人:牟毅飞 | 联系方式:0536-8507793 |
『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采购网络边界保密设备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