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原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除臭剂、灭蝇剂、工业葡萄糖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除臭剂、灭蝇剂、工业葡萄糖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3万元整。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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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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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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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9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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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平原县琵琶湾东路 |
联系人:栗主任 | 联系方式:15965345121 |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平原县琵琶湾西南角2-16号 |
联系人:王洪燕 | 联系方式:1395348993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