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山东省四河故道生态恢复试验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1.本工程全部位于四河故道内,主要以通过水系连通和梳理对破坏的湿地资源进行有效的恢复和治理,实现水系的连通、水体的流动和湿地的恢复。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工程投资全部为中央财政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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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 山东省四河故道生态恢复试验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工程起点为核心区与缓冲区分界点向南800m,现状河道宽度为500m-650m,河道清淤长度约3.635km。本次工程疏浚区位于河道中间,宽度约300-350m。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付。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1)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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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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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9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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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地址:东营区沂河路258 |
联系人:王立东 | 联系方式:0546- 83058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营胶州532 |
联系人:王磊 | 联系方式:0546-8307357 |
『【需求公示定稿】四河故道.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