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洗扫车、洒水车、养护车及雾炮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洗扫车、洒水车、养护车及雾炮车采购项目 2、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9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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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后附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使用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地点:肥城市。 7. 需满足的货物标准:合格标准。 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8.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证明货物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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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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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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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004号 |
联系人:乔洪乐 | 联系方式:0538-32197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李蕾 | 联系方式:18954882761 |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