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新城实验学校扩建综合楼外部配套文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枣庄市实验学校扩建综合楼外部配套文化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82.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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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量清单、节点概念内容、效果图: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枣庄市实验学校扩建综合楼外部配套文化工程。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2019年10月底前完工 项目交付地点:枣庄市新城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 服务效率:/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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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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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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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新城实验学校 | 地址: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1819号 |
联系人:谢校长 | 联系方式:06328168989 |
2.采购代理机构: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枣庄新城金凤凰华联购物广场2楼267室(嘉汇大厦东300米路南) |
联系人:魏梦 | 联系方式:0632-8660699 |
『枣庄实验学校扩建综合楼外部配套文化工程文化节点概念及内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