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政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预算安排等内容:本项目为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政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总预算为:600万元。共分为两个标包,A标包: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益王府路以东市政养护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00万元;B标包: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益王府路以西市政养护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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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政养护管理服务采购。主要包括:市政道路路基路面维护、人行道维护、路沿石维护、市政排水、供水管网维护(含检查井、雨水篦子等辅助设施)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政养护管理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一年。 地点:青州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服务责任。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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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完整,符合采购需求合理合规性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专家论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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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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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青州经济开发区仙客来北路 |
联系人:王万文 | 联系方式:1395366905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3号楼512室 |
联系人:李志营 | 联系方式:0536-3539185,13176366170 |
『采购需求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