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韩岭村等4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施工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韩岭村等4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施工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宁阳县华丰镇的韩岭村、东磁西村、小河西村、歇息铺村 4 个行政村,共 4 个片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建设总规模 3.3166hm2,项目完成后可复垦耕地 3.1594hm2。 3、预算控制价:45.81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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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韩岭村等4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施工工程,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工程相关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3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位于宁阳县华丰镇驻地。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GT01-2014)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建设标准。单项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要符合交通、水利、农业、电力等行业规范。工程建设质量合格,并通过招标人、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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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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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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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宁阳县华丰镇 |
联系人:苏现春 | 联系方式:0538-5852820 |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泰山大街326金华大厦A座1209室 |
联系人:许好敏 | 联系方式:0838-629196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