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枣庄市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巡察机构工作用车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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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枣庄市薛城区纪委检查委员会巡察机构工作用车,项目预算:3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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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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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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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2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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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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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枣庄市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 地址:薛城区长江东路699号 |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632-4412062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市中区振兴中路91号 |
| 联系人:张经理 | 联系方式:0632-3099266 |
| 『附件.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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