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泰安中心城区市级道路交通路口膜结构遮阳棚制作安装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待定 2、项目名称:泰安中心城区市级道路交通路口膜结构遮阳棚制作安装 3、预算控制价:35.51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概况: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开展,泰城中心城区交通管理日益规范,但对比其他城市,在便民服务细节方面还有欠缺,比较突出问题是主要交通路口便民设施少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了给出行的市民提供方便,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要求,为路口等候的市民提供遮荫服务,拟在市区主要道路路口设置膜结构遮阳棚。本项目为膜结构遮阳棚进行制作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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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为泰安中心城区市级道路交通路口膜结构遮阳棚制作安装进行采购,具体详见后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泰安中心城区市级道路交通路口膜结构遮阳棚制作安装进行采购,给出行的市民提供方便,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要求,为路口等候的市民提供遮荫服务。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地点: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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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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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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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路32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538-85385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李苹 | 联系方式:18953893299 |
『附件:需求方案定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