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经十路(玉函立交至历城界,不含高新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经十路(玉函立交至历城界,不含高新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预算14.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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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实现的功能及目标:完成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经十路(玉函立交至历城界,不含高新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服务期限:1年。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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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招标文件所需技术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技术及商务条款无倾向性、排它性;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设定合理,评标办法、评标标准符合规定且;合同条款规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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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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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0756号 |
联系人:贾科长 | 联系方式:0531-686955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工业南路59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3层 |
联系人:李晓妮、李建军 | 联系方式:0531-88789393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