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海州路-海堤路)路基土方回填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黄河路(海州路-海堤路)道路两侧进行土方回填及碾压整平,长度约12千米,每侧宽度5米,深3.5米,回填土方量暂定221983.4立方米,共1个标段,预算资金4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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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对黄河路(海州路-海堤路)道路两侧进行土方回填及碾压整平,回填土方量暂定221983.4立方米。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避免黄河路(海州路-海堤路)道路两侧路基被雨水冲刷造成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黄河路(海州路-海堤路)路基土方回填工程建设进度。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施工。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工程施工中,中标人负责对破环的隔离护栏、损坏的路沿石等设施进行恢复,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工农关系由中标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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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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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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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85620280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黄河路195 |
联系人:贾经理 | 联系方式:0546-7760106 15306470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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