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农业农村局曹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曹县农业农村局需求,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受曹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就曹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1202002000042)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金额约2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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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支撑单位。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形成曹县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和数据库,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提交耕地环境质量分类划分成果。 1.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对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及代理商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投标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参与评审投标价格 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5.实施地点:曹县;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标准:满足现行行业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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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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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4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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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曹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曹县珠江路中段 |
联系人:李杰 | 联系方式:1805306513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广州路与巢湖路交叉口昊智创业孵化园7楼 |
联系人:曹义军 | 联系方式:15562087776 |
『曹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