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阳县规划编制试点村庄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阳县规划编制试点村庄规划项目 2.预算控制价:16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包括东疏镇胡茂村、庞庄村、赵茂村、刘茂村,蒋集镇大胡庄、小胡庄、张家龙泉村,伏山镇东代村8村,涉及分析评价与目标定位、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农房建设规划、景观绿化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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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主要包括东疏镇胡茂村、庞庄村、赵茂村、刘茂村,蒋集镇大胡庄、小胡庄、张家龙泉村,伏山镇东代村8村,涉及分析评价与目标定位、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农房建设规划、景观绿化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宁阳县规划编制试点村庄规划项目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 7.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要求规划成果符合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成果文件交付后,如果上级部门有新要求新政策,配合甲方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上级验收合格。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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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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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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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宁阳县城西街219号 |
联系人:黄程鹏 | 联系方式:0538-539001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佳苑路22-1二楼 |
联系人:刘红 | 联系方式:13395386693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