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北宋镇人民政府观河大道浮桥段道路绿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利津县北宋镇观河大道浮桥段道路绿化工程,采购人为利津县北宋镇人民政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计划投资176.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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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用于利津县北宋镇观河大道浮桥段道路绿化工程。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该项目要求。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国家标准。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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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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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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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北宋镇人民政府 | 地址:利津县北宋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石主任 | 联系方式:1895468081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东南角青年公社423室 |
联系人:司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955377 |
『利津县北宋镇观河大道浮桥段道路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PDF』 |